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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0-29 00:00
索引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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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分类:
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-城乡建设(含住房)
公开主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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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字号:
沪崇城府〔2026〕83号
成文日期:
2026-10-23
发布日期:
2026-10-29
生效日期:
失效日期:
****管理中心:
你单位于2026年10月18日提交的《关于申请实施部分车库(棚)简易喷淋改造项目的请示》悉。经镇政府研究,批复如下:
为进一步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,切实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部分车库(棚)进行简易喷淋改造项目。
一、工程内容:西门北村、湄洲新村等小区共11个电动自行车棚加装喷淋等。
二、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:投资估算34.66万元,其中**费34.2万元,其他费用0.46万元,****中心预算资金支付。
接文后,请按《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》和相关规定,抓紧跟进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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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21日